关于举办全市煤矿企业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掘进机操作工、探放水工、采煤机操作工和安全监测监控工等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人:协会  发布时间:2017-5-9 16:32:35    
关于举办全市煤矿企业B类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掘进机操作工、探放水工、采煤机操
 
作工和安全监测监控工等培训班的通知
(朔煤发〔2017〕91号)
 
各县区煤炭工业局:
为做好2017年煤矿企业培训工作,市局决定委托朔州市煤炭安全培训中心举办全市煤矿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掘进机操作工、探放水工、采煤机操作工和安全监测监控工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拟从事煤矿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掘进机操作工、探放水工、采煤机操作工和安全监测监控工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地点
朔州市煤炭安全培训中心(朔州汽车北站往北第二个十字路口东1000米)
三、培训期次
第六期: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训)
       2017年5月10日—5月23日;
       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复训)
       2017年5月19日—5月23日。
第七期: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训)
       2017年5月24日—6月6日;
       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复训)
       2017年6月2日—6月6日。
 第八期:采煤机操作工(初训)
       2017年6月7日—6月20日;
       采煤机操作工(复审)
       2017年6月16日—6月20日。
    第九期:掘进机操作工(初训)
2017年6月21日—7月4日;
掘进机操作工(复审)
       2017年6月30日—7月4日。
第十期:探放水工(初训)
2017年7月5日—7月18日;
       探放水工(复审)
2017年7月14日—7月18日。
第十一期:安全监测监控工(初训)
             2017年7月19日—8月1日;
 安全监测监控工(复审)
 2017年7月28日—8月1日。
第十二期: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训)
         2017年8月2日—8月15日;
         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复训)
         2017年8月11日—8月15日。
第十三期: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训)
         2017年8月16日—8月29日;
         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复训)
         2017年8月25日—8月29日。
    四、培训要求
1、参加培训人员条件
(1)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
(2)年满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3)学历要求:
①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培人员必须持煤炭相关专业中专(或技校、职高)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②特种作业人员:参培人员须持煤炭相关专业中专(或技校、职高)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其中:1970年1月1日前出生人员的学历要求执行朔煤发[[[[2014]300号文件的规定;2015年12月31日前已经注册入学的,可视为符合学历准入规定,需提供在读证明);
③持有煤炭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者可参加各类培训。
(4)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经历。
2、参加培训人员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按照《关于改进和加强全市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资格审查工作意见的通知》(朔煤发[[[[2013]397号)的要求,凭经煤矿企业、县区局、市局审查通过的二份资料(其中:①原附件中的《朔州市煤矿从业人员培(复)训资格审查申请书》要求变换为全省统一式样的《培训考核申请表》,该表从“山西省煤矿安全培训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打印;②符合复训、复审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旧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直接到培训中心报名参训;未经审查批准的人员,市培训中心不得接收。
3、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4、朔州市煤炭安全培训中心要按照《培训大纲》的要求,搞好教学计划,加强教学管理,确保教学质量。
5、各县区负责通知所属煤矿企业。
 
 朔州市煤炭工业局
 2017年5月2日
 
 朔州市煤炭工业局                        2017年5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