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大力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人:协会  发布时间:2017-6-12 16:22:28    
 
关于转发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大力推进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的通知
 
(朔煤发〔2017〕138号)
 
各县区煤炭工业局:
现将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大力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煤安发[[[[2017]2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同时为深入贯彻通知精神,市煤炭局要求:
一、各县区煤炭工业局、各煤矿企业的安全培训机构要将新标准作为2017年度教学重点内容,以井下作业人员为重点,全面覆盖从业人员,构建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大格局。
二、各县区煤炭工业局、各煤矿企业要充分利用报刊、专栏、微信、网站、牌板、电子屏、板报等媒体,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交流方式,营造全员知新标准、学新标准、论新标准、用新标准的良好氛围。
三、各县区煤炭工业局在组织开展培训的同时,将煤矿企业组织开展新标准培训情况纳入安全培训日常检查范围,加强对从业人员,特别是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等煤矿管理人员对新标准掌握程度的考核,促进培训取得实效。对考核不合格的,要责令煤矿企业重新培训。
四、各县区煤炭工业局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构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激励机制。各煤矿企业要建立企业内部标准化工作激励机制,加大对所属煤矿标准化工作奖励力度、提高标准化工作在工资结构中的比重,充分调动和发挥煤矿及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五、平鲁区、怀仁县煤炭工业局要加大对中煤平朔井工一矿、后安煤炭有限公司和柴沟煤业有限公司3座市级试点矿井的标准化创建推进力度,督促其尽快开展自评申报。要在2017年6月20日前按照市煤炭工业局朔煤发[[[[2017]122号文件的要求,完成对上述3矿的材料审查、现场检查和逐级申报工作。
六、为做好我市生产煤矿的新旧标准过渡工作,合理安排申报矿井数量,避免集中申报,市煤炭局计划在9月底前分四批申报,每月一批。其中6月份3座、7月份15座、8月份16座、9月份12座(见附件2),请各县区煤炭工业局督促所辖煤矿主动过渡、早日达标,并按照市局申报计划,提前谋划、及早进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申报工作,于每月5日前将当月申报标准化等级煤矿的相关材料报送市煤炭局应急救援科。
 
附件:1.晋煤安发[[[[2017]213号(略)
      2.朔州市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申报进度计划表(略)
         
    朔州市煤炭工业局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