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煤炭领域开展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人:协会  发布时间:2017-6-5 15:53:07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煤炭领域
开展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朔煤发〔2017〕126号)
 
各县区煤炭局:
按照市综治办关于开展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结合我市煤炭领域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全市煤炭领域开展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朔州市煤炭工业局
                          2017年5月31日
 
 
 
 
 
 
 
 
关于在全市煤炭领域开展安全稳定风险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市综治委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要求,为了全面深入地在全市煤炭领域开展此项活动,现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维护全市煤炭领域大局稳定的总体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入开展煤炭领域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力争把煤炭领域各类隐患化解在源头,解决在萌芽状态,为迎接十九大的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责任单位及主要任务
根据市综治办的要求,全市煤炭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由市煤炭局牵头组织实施,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牵头组织好本地区煤炭领域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煤炭领域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是排查化解煤炭企业各类可能引发的行业性矛盾纠纷。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市煤炭领域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煤炭局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煤炭领域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有关重大事项。
组 长:任 宪(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高 勇(党组成员、调研员)
       赵勋章(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恒宦(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高 儒(党组成员、副局长)
       申承东(党组成员、副局长)
       夏海军(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霍立金(党组成员、纠察队队长)
       许慧文(党组成员、救护队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申承东(兼)
副 主 任:高瑞元
成     员:各科室、各所属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煤炭领域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牵头、协调、督查、指导、考核等工作。 
四、方法步骤
本次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6月初)。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对煤炭领域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各县区煤炭局按照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启动煤炭领域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二)排查梳理阶段(2017年7月前)。各县区煤炭局要组织精干力量积极开展煤炭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摸底,对所辖煤炭企业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群体、重点问题等开展拉网式排查。排查摸底要深入、全面、细致,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真正把影响安全稳定大局的风险、隐患、问题及存在原因搞清楚。摸底过程中,要建立风险隐患台帐。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11月前)。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问题要全部列入整治范围,逐一梳理、分析、研究,落实整治措施,明确问题涉及的单位或详细地点、涉及人数、责任单位、包点领导,整治期限等。对于风险隐患或矛盾纠纷突出的煤炭企业,要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逐级压实责任,协调整改落实;对于一时难以整改到位、整改难度较大的,各县区煤炭局要上专题会议研究,限期督办,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党委、政府,统筹研究化解措施。县区煤炭局要对重点整治任务进行跟踪管理,帮助、督促煤炭企业整改到位。市煤炭局将适时听取各县区煤炭局负责人的情况汇报。
(四)巩固完善阶段(2017年12月)。市、县(区)两级煤炭局均要对煤炭领域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提炼具有特色的经验做法,查找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分析研究,及时推动煤炭领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手段。我市作为煤炭大市,煤炭企业数量多,从业人员占比大,维护煤炭领域的和谐稳定对于促进全市社会治安管理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在当前,企业改制、降薪欠薪、减员裁员等极易诱发各类矛盾,做好煤炭领域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尤为紧迫、尤为重要。各县区煤炭局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把该项工作当作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牵头抓,全力组织开展,切实把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萌芽。对不重视的单位,将上报市委综治办,按照中央、省、市委相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等。
(二)注重上下左右联动。开展煤炭领域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不仅要做到全行业上下联动,也要与有关配合部门搞好联动,做到“条”上牵头抓,“块”上统筹抓,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在“条”上,要在全行业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压实责任的工作机制,特别是要把责任落实到用人单位,督促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块”上,要加强与配合部门的相互合作,对本行业独自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联动其他部门,获取帮助,共同化解。
(三)按时报送情况。各县区煤炭局每月7日、21日定期上报《安全稳定风险隐患重点任务清单》和工作进展情况,如遇节假日,为前一个工作日。重大风险隐患、急需协调解决的疑难复杂问题可以随时上报。如经排查确实无风险隐患的实行零报告,也需要定期填报《安全稳定风险隐患重点任务清单》(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树松   电话:2286125   传真:2286119
 
附:安全稳定风险隐患重点任务清单(略)
 
 
 
 朔州市煤炭工业局                       2017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