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
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朔煤发〔2017〕251号)
各县区煤炭工业局、市局各职能科室和下属各单位:
现将《朔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朔安办字[2017]1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的各项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法制化水平。同时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于12月13日前将宣传周活动情况报市煤炭局安监科。
联系人:刘登江
电 话:13934903896
邮 箱:42581875@qq,com
附件:《朔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
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朔安办字[2017]111号)(略)
朔州市煤炭工业局
2017年11月20日
朔州市煤炭工业局 2017年1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