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煤炭工业局
关于开展全市煤炭监管信息平台
培训工作的通知
(朔煤发〔2018〕19号)
各县(区)煤炭工业局、市煤炭局各相关职能科室和各相关下属单位:
为有效提升煤炭监管信息平台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操作技能,确保平台安全高效运行,依据省煤炭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监管信息平台培训工作的通知》晋煤办发(〔2017〕98号)文件要求,市局决定对全市煤炭监管信息平台使用和管理的人员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人员主要包括:各县(区)煤炭工业局、市煤炭局各相关职能科室及下属各单位、各煤矿企业负责煤炭监管信息平台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信息调度部门负责人、负责平台运行和运维的管理人员(简称系统管理员)及负责监管信息平台各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的工作人员(简称系统操作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
培训时间和费用:另行通知。培训费用包含讲课费、教学资料费、住宿费、伙食费等。
培训地点:市煤炭局培训中心。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内容包含23个应用系统,教材以省级煤炭监管信息平台管理单位组织各承建单位统一编写的《山西省煤炭监管信息平台培训教材》为主,培训教师也由省煤炭监管信息平台建设运行管理部统一组织提供。
培训科目:
1、产运销系统经济运行数据采集与分析系统
2、调度管理系统
3、煤矿领导带班管理系统
4、煤矿安全监管系统
5、综合信息门户平台(综合分析)
6、煤炭财务报表系统
7、煤炭企业非煤产品生产经营信息管理系统
8、煤炭经营企业监督管理系统
9、煤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
10、煤矿装备及煤炭科技创新管理系统
11、煤矿生产要素公告管理系统
12、煤炭洗选加工管理系统
13、煤炭工业综合统计系统
14、煤矿瓦斯防治与利用系统
15、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系统
16、煤矿应急救援管理系统
17、煤矿安全检查管理系统
18、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
19、劳动用工管理系统
20、防爆器材监管系统
21、环保与节能减排管理系统
22、隐患排查系统
23、职业卫生管理系统
四、培训要求
(一)各单位要把煤炭监管信息平台培训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统筹安排,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二)各单位要根据培训科目,明确参加培训的人员,填报好《培训人员报名表》,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原则上每名管理人员填报培训系统科目数量不得超过3个。
(三)各单位选派的培训人员应具备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能熟悉电脑操作,且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报名时需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单位介绍信及1寸红底照片一张参加培训,煤矿企业参训人员的介绍信由各县(区)煤炭局确认盖章。
(四)参加培训的人员经考试合格后,由市煤炭局培训中心颁发“朔州市煤炭监管信息平台培训合格证书”。凡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不得上岗。考试合格的人员,将在省、市煤炭管理部门进行信息备案管理,不得随意更换。如确有更换必要,需上报重新培训备案后方可。
各县(区)煤炭局负责将辖区所属煤矿企业培训人员信息进行汇总,于2018年2月5日前上报市煤炭票证管理中心。
联系人:郭 胜
电 话:138 3444 1872
邮 箱:370269566@qq.com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监管信息平台培训工作的通知》晋煤办发(〔2017〕98号)(略)
2、朔州市煤炭监管信息平台(系统管理员)培训人员报名表(略)
3、朔州市煤炭监管信息平台(系统操作员)培训人
员报名表(略)
朔州市煤炭工业局
2018年1月23日
朔州市煤炭工业局 2018年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