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同煤矿集团同生安平
煤业有限公司复产的通知
(朔煤发〔2018〕45号)
山阴县煤炭工业局:
你局《关于大同煤矿集团同生安平煤业有限公司复产验收的请示》(山政煤字[2018]第27号)已收悉,市煤炭局复产验收组在你局复产验收的基础上,于2018年2月12日对大同煤矿集团同生安平煤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复产验收,经现场检查,符合复产验收基本条件,同意复产。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一、你局要继续强化安全监管责任,监督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依法合规组织生产。
二、日常监管中,要从严查处煤矿超能力组织生产、劳动用工不符合相关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监督矿方狠抓现场管理,特别是防治水、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顶板管理等方面,确保安全生产。
四、督促煤矿对县、市验收中查出的需复产后才能完成整改的问题,优先安排,尽快整改落实,整改完成后及时上报市局。
朔州市煤炭工业局
2018年2月14日
朔州市煤炭工业局 2018年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