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煤炭工业局

关于开展全市煤炭企业防汛专项

检查的通知

 

(朔煤发〔201873号)

 

 

各县区煤炭工业局、市矿山救护大队、市洗储煤场监管中心:

为做好我市2018年防汛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涝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全面积极做好2018年煤矿防汛应急工作的通知》(晋煤救发〔2018156号)精神,结合市局下发的《关于转发朔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转发“山西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全面做好2018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朔煤发[2018]67)要求,市煤炭局决定开展全市煤矿及附属洗选煤厂、独立洗选煤厂、储售煤场(以下统称煤炭企业)防汛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要内容

(一)省、市文件贯彻落实情况;防汛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防汛度汛方案、专项应急预案制定情况;汛前应急演练情况。

(三)应急物资储备、防汛工程、避险设施、防汛队伍建设情况,工作水泵、备用水泵联合试运转情况。

(四)低洼地带、地表塌陷区裂缝、报废钻孔的充填(封堵)、防洪水灌入井下情况;周边矿井、废弃小窑、采空区积水情况。

(五)地面河道、水库、涵洞、防洪沟、排水道的疏通及设备检修、安装情况;防洪围堰、水沟、挡水墙等设施情况。

(六)汛期应急值守等相关制度执行情况。

(七)煤矿防汛工作专题会议和防汛检查记录及对各级检查中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八)其他有关规定执行情况。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扎实做好全市煤炭企业安全度汛工作,市煤炭工业局成立了防汛工作领导组。

  长:赵勋章(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员:王忠堂(市煤炭工业局应急救援科科长)

            王雁翔市洗储煤场监管中心主任

    领导组下设两个检查组:

    第一小组:负责对全市煤矿企业进行检查

        长:王忠堂

        员:应急科相关人员

    第二小组:负责对全市煤矿企业附属洗选煤厂、独立洗

              选煤厂、储售煤场进行检查

        长:王雁翔    

        员:洗储煤场监管中心相关人员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应急救援科,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各县区煤炭局及全市煤炭企业防汛工作。

各县区煤炭局及所辖煤炭企业也要相应成立防汛工作领导组具体落实防汛工作。

三、具体工作安排

此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县区排查,市局抽查”的方式进行。

煤炭企业要对照本次检查主要内容,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及汛期面临的事故风险,制定有效检查方案和防范应对措施,立即组织开展汛前大排查。并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五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的原则进行整改和治理。

各县区煤炭局要加大对所辖煤炭企业防汛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并对所辖煤炭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煤炭企业全面整改。同时要认真填写《防汛应急工作督查表(一)》、《防汛应急工作督查表(二)》。

市煤炭局将依据2018年度执法计划,汛前和汛期对各县区煤炭局的全面排查情况、煤炭企业的自查自整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对未进行防汛检查或检查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由此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省煤炭厅将对各单位防汛工作进行“四不两直”式的抽查、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抓好2018年度煤炭企业防汛应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坚持三个转变”为总依据,积极强化防汛应急管理,全面提高煤炭企业有效抗御洪涝灾害的能力。

(二)各单位要按照防汛应急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按照统筹部署、统一指挥的原则,认真落实以各级领导为核心的分级、分部门责任制,并将责任制贯穿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各环节,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三)各单位要依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53号)精神,及时修订编制防汛应急专项预案,报原批复单位审批后组织实施。

(四)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双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极端天气停产撤人制度,坚决实行问责奖惩制度。各单位在无法对汛期值班人员安排正常补休的情况下,可对确实参与值班且未进行补休的值班人员按有关规定发放补助。

(五)各单位要制定检查督查方案,积极主动组织开展汛前大排查和汛期大检查。煤炭企业要将历年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归纳梳理,建立图文式防汛情资,明确今年的防汛应急工作重点。各县区煤炭工业局要将各煤矿所在地的水文类型及周边河道地表水分布情况、历年来降雨情况建立防汛技术档案,并以此确定防汛工作重点。

   (六)各县区煤炭局418日前将可能受河流洪水威胁和井口标高低于历史最高洪水位的煤矿情况以及朔煤发[2018]67号文件要求报送内容及时报送市煤炭局应急救援科。

联 系 人:刘强

联系电话:13934406912  2286119(传真)

电子邮箱:13934406912@163.com

附件:1、《防汛应急工作督查表(一)》(略)

      2、《防汛应急工作督查表(二)》(略)

      3、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全面积极做好2018年煤矿

防汛应急工作的通知》(晋煤救发〔2018156号)(略)

 

 

 

朔州市煤炭工业局

                          201844


 

 

 

 

 

 

 

 

 

 

 

 

 

 

 

 

 

 

 

 

 

朔州市煤炭工业局                 20184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