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6—12月份煤矿

 

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试计划的通知

 

(朔煤发〔2018112号)

 

 

各县区煤炭工业局培训机构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92号令)和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安全培训管理规定》(晋煤培发[2013]1718号)的要求,结合我市煤矿安全培训实际,现下达20186—12月份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试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工作的特种作业人员。

二、培训考试时间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试计划(详见附表)

三、考试地点

朔州市煤炭安全培训中心(顺义路市公安局北150米,市质监局对面)

四、培训要求

1、参加培训人员条件

1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

2)年满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3)学历要求:

参培人员须持煤炭相关专业中专(或技校、职高)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其中:19691231日前出生人员的学历要求执行朔煤发[2014]300号文件的规定;20151231日前已经注册入学的,可视为符合学历准入规定,需提供在读证明);

‚持有煤炭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者可参加各类培训。

4)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经历

2、参加培训人员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按照《关于改进和加强全市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资格审查工作意见的通知》(朔煤发[2013]397号)的要求,凭经煤矿企业、县区局、市局审查通过的二份资料(其中:①原附件中的《朔州市煤矿从业人员培(复)训资格审查申请书》要求变换为全省统一式样的《培训考核申请表》,该表从“山西省煤矿安全培训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打印;②符合复训、复审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旧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直接到培训机构报名参训;未经审查批准的人员,培训机构不得接收。

同时,在报审参训人员的资格审查材料时,要以矿为单位提供《煤矿从业人员培(复)训资格审查报审花名表》(该表可从朔煤发[2013]397号文附件下载)纸质版及电子版。

3各培训机构要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及本通知考试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将办班信息及时告知煤矿企业。并于当期培训班报名开始3日前向市局提交办班登记表,未提交办班登记表的机构不得办班。要严格按照培训大纲的要求,搞好教学计划,加强教学管理,确保教学质量

4、煤矿企业要根据培训机构办班安排,选派人员按时参训。

5、各县区负责通知所属煤矿企业。

五、其它

在省厅起草制定的全省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及相关制度办法出台之前,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考试仍按现要求进行。

 

附件:朔州市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20186—12月份考试计划表(略)

 

朔州市煤炭工业局

2018514


 

朔州市煤炭工业局                 20185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