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
《关于在全市煤炭行业开展涉黑涉恶专项
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朔煤发〔2018〕176号)
各县区煤炭工业局,局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在全市煤炭行业开展涉黑涉恶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朔州市煤炭工业局
2018年8月10日
关于在全市煤炭行业开展
涉黑涉恶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进一步增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效,不断深化平安朔州建设,根据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现就在全市煤炭行业开展涉黑涉恶专项治理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以彻底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为目标,坚持边扫边治边建,强化综合治理,针对行业内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深入开展涉黑涉恶专项治理,有效净化全行业治安环境,努力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的滋生蔓延,为全市煤炭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紧密结合行业实际,进行系统性摸底清查和打击整治,及时发现问题、分析研判、综合施策,推动精细管理和健全机制,切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具体目标:排查摸底全面深入,使行业内的治安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基本情况和突出问题全部见底;打击整治全面深入,使存在于行业内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打击,治安面貌得到显著改观;治理管控全面深入,使全行业的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在基层单位得到有效落实;建章立制全面深入,有针对性地完善政策制度和管理机制,不断增强本行业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
三、方法措施
(一)强化摸底排查。在全行业开展系统性、拉网式的摸排梳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从中深挖涉黑涉恶线索,为扫黑除恶工作提供有力支持。要把发动群众作为开展排查整治的重要环节,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和形式,以民意引导排查工作。市、县煤炭管理部门各级各类执法人员要把涉黑涉恶问题摸排与日常监管工作紧密结合,在深入企业开展监管工作的过程中,把涉黑涉恶问题摸排作为一项附带任务一并开展。各煤炭企业特别是煤矿,要认真组织自查。通过深入、全面、细致的排查,真正把存在的黑恶势力线索挖出来,把易滋生黑恶势力、影响煤炭正常生产经营和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的隐患漏洞搞清楚,为建立完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提供基础保障。
摸底排查的重点内容为:
1、巧立名目到煤矿企业敲诈勒索行为;
2、向煤矿企业强揽工程、强买强卖行为;
3、无正当理由严重干扰煤矿工程项目建设、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
4、恶意讨薪、强行向企业安插人员等行为;
5、以威胁、暴力等手段妨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行为;
6、对公职人员履行公职进行打击报复行为;
7、其他带有涉黑涉恶性质的行为。
(二)强化打击整治。对排查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要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配合公安机关坚决予以打击;对排查发现的涉黑涉恶隐患,市、县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炭企业要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责任部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堵塞漏洞。
(三)强化基础工作。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强化行业日常监管工作,执法人员要忠诚担当、认真履职,敢于较真碰硬,在全行业营造监管执法的高压态势。针对监管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要及时提请研究解决,不断健全完善行业监管制度,堵塞行业管理漏洞。煤矿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和内部保卫力量建设,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治安管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全市煤炭行业开展涉黑涉恶专项治理行动是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涉黑涉恶重点治乱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全行业要高度重视,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炭企业均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全局。为了加强领导,市煤炭局成立全市煤炭行业涉黑涉恶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世杰 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高 勇 党组成员、调研员
赵勋章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恒宦 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
高 儒 党组成员、副局长
申承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夏海军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霍立金 党组成员、煤炭安全纠察支队队长
许慧文 党组成员、矿山救护大队队长
刘 元 副调研员
张丙有 副调研员
成 员: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申承东兼任。
(二)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均要把宣传发动作为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环节,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动员群众参与排查整治,在全行业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和强大整治声势。
(三)及时报告情况。为了掌握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市扫黑除恶领导组要求,需各县区煤炭局明确专人于每月3日前汇总填报《各县区煤矿生产领域专项治理行动情况汇总表》上报市局办公室(联系人:柴春花,联系电话:2286125)。市局各科室、所属各单位执法人员在开展监管工作过程中,对发现的涉黑涉恶信息(线索)要及时局办公室报告。信息(线索)报送或经手人员均要严守纪律,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黑涉恶信息(线索),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涉黑涉恶专项治理行动正常开展。
附件:各县区煤矿生产领域专项治理行动情况汇总表
朔州市煤炭工业局
2018年8月9日
附件
各县区煤矿生产领域涉黑涉恶专项治理行动情况汇总表
县区煤炭局:(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重点领域 |
打击治理情况 |
发现的 涉黑涉恶信息 (线索) |
备注 | ||
起数/ 次数 |
涉及 人数 |
涉及 场所数 | |||
煤矿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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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审核人:
朔州市煤炭工业局 2018年8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