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能源局、市经济开发区创新发展部:

根据山西省能源局《关于上报光伏发电竞价上网项目材料的通知》(晋能源新能源发〔201941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光伏发电竞价上网项目上报工作,请各县(市、区)能源局、市经济开发区创新发展部组织相关企业尽快做好相关材料报送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光伏电站竞价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单位与县政府签订的资源开发协议;

2.普通光伏电站提供:土地(明确土地性质)、选址(提供拐点坐标)、环保、水保、军事、文物、压矿、林业等前期工作正式证明文件;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供:场地使用权的证明,包括:相关建筑物的房产证、租赁协议(复印件);有关县级政府出具的核实拟建光伏发电项目场地使用条件和相关税费政策;出具上网模式承诺。

3.电力部门出具的接网方案和消纳条件意见;

4.当地政府出具的土地优惠价格文件;

5.企业投资能力说明;

6.技术方案,包括申报竞价项目建设方案合理性;

7.拟选用光伏组件等设备说明,包括重点设备技术、系统能力、技术管理能力等;

8.项目竞争电价承诺;

9.项目并网时间承诺;

10.企业投资风险承诺;

11.资料真实性承诺;

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3.申请项目的其他有关辅助资料;

1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严格执行国家对可研报告编制要求,尤其对竞价的可行性和项目收益测算分析要进行详细说明);

15.国家光伏竞价文件要求的其他竞争性配置条件。

二、有关要求

1.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申请本次竞价的光伏发电项目应按承诺时间并网发电,逾期并网按国家规定执行。

2.拟申报竞价项目的电价承诺(须密封)由企业单独装文件袋密封后交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随文报送。

3.请各县(市、区)能源局、市经济开发区创新发展部督促相关企业除电价承诺(须密封)、可行性研究报告单独上报外,其余材料均须按顺序单独装订成册(县级政府及其下属部门提供前期工作相关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待市能源局审核后发还给相关企业)。所报材料一式5份,并附电子版(光盘或U盘)。

4.各县(市、区)能源局、市经济开发区创新发展部按照通知要求,尽快组织相关企业上报申报材料。要对照国家有关光伏发电竞争性配置通知精神,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严格初审把关,并以正式文件上报。

5.请各县(市、区)能源局、市经济开发区创新发展部于201961718:00前,派专人将本辖区项目材料统一报送至市能源局东配楼3层电力与新能源科(节能与科技装备科),过时不候。

联系人:刘 

  话:15934491991

  箱:sznyjdlk@163.com

 

 

朔州市能源局

2019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