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能源发〔2019111

 

 

 

各县(市、区)能源局、朔州经济开发区创新发展部、国网朔州供电公司、晋能朔州地电公司: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能源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今冬明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朔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市深化“三个专项行动”立即开展冬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朔安办字﹝201959号)和《山西省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关于全省电力企业深化“三个专项行

动”工作的通知》(晋能源稽查发﹝2019760号)要求,市能源局决定在全市能源领域深化“三个专项行动”开展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安全工

作决策部署,以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明责任、强监管,以更加有力的措施,促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使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检查取得实效,市能源局成立检查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稽查监督科,负责统一协调与指挥。

  长:孟福荣 (市能源局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高  勇 (市能源局党组成员 调研员)

        赵勋章 (市能源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申承东 (市能源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尹志胜 (市能源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夏海军 (市能源局党组成员)

    领导组分为五个检查小组,具体负责检查工作,各检查小组

具体分工按照《关于贯彻落实能源行业安全生产职责实行局领导联系县市区工作制度的通知》(朔能源发201968)文件执行。

三、检查方式、时间及范围

(一)检查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自改、县级全面检查、市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时间

2019121日开始至2020430止。

(三)检查范围

全市电力企业、自备电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企业。

四、检查重点内容

1.高陡边坡隐患排查方面。全市电力企业、自备电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企业要突出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的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点,要逐一研究论证,制定整改治理方案,能采取工程治理的,要落实治理资金,倒排工期,加快组织实施;对短期内无法治理的,要加强专业监测预警,遇有险情前兆时,第一时间组织撤离。

2.护林防火专项督查方面。国网朔州供电公司、晋能朔州地电公司、全市电力企业、自备电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企业要结合冬春季森林火灾多发频发的特点,重点对企业用火管控、输电线路走廊(树木等植物高度)、输电线路档距、弧垂是否符合标准、输电线路使用年限和老化程度等进行全面排查。

3.安全生产大检查方面。全市电力企业、自备电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企业要对责任落实、管理制度、设备管理、检修作业、应急预案、安全培训、有限空间作业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必须严肃认真整改。要坚持隐患“清零”,对行动开展中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实施清单式管理,做到逐条对照检查,逐条整改销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县(市、区)能源管理部门、国网朔州供电公司、晋能朔州地电公司、各电力企业、自备电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企业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部署,迅速开展检查行动。

(二)加强检查,严格执法。各县(市、区)能源管理部门要依照《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检查,严格执法,对现场隐患排查不彻底、重大隐患治理无措施,一律依法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并予处罚;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对隐患治理不彻底造成事故的,一律责令停工停产整改。

(三)认真总结,报送信息。各县(市、区)能源管理部门于129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市能源局。各检查小组要认真总结检查情况,从201912月起至20205月止,每月20日前将各县(市、区)能源管理部门及小组本月检查情况(附表1.2)报送稽查监督科。

联系人:蒙海军  田月旺

联系电话:13593451141 18103497782

电子邮箱:mhj17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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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冬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

2.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情况说明表

 

 

朔州市能源局

2019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