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能源发〔2019133

 

 

怀仁市能源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报批怀仁云帆新能源云中10MW分散式风电项目的核准请示》(怀能源字[2019]6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家能源局《分散式风电开发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源201830号)、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山西省“十三五”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新增项目的通知》(晋能源新能源发2019838号)和我局《关于对“十三五”分散式风电新增项目试行核准承诺制的通知》(朔能源发[2019]125号)要求,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发挥本地区风能资源优势,大力培育新能源产业发展,优化新能源产业区域布局,同意建设怀仁云帆新能源云中10MW分散式风电项目,项目单位为怀仁云帆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朔州市怀仁市云中镇,拐点坐标范围为:

拐点

东经

北纬

A

112°565.61"

39°5413.77"

B

112°5813.76"

39°559.24"

C

113°255.50"

39°555.28"

D

113°131.12"

39°531.74"

E

112°5723.11"

39°5246.08"

F

112°5615.02"

39°5321.96"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怀仁市云帆新能源云中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0MW,新建4台单机容量为2.5MW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配套设施。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0.8亿元,其中20%为企业自筹,80%为银行贷款。

五、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项目招标。

六、本项目实行承诺制核准,严格执行《关于对“十三五”分散式风电新增项目试行核准承诺制的通知》(朔能源发2019125)文件精神,从核准之日起三个月内按承诺内容办理用地预审批复和选址意见书。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变更,请按照国务院《企业投资目录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及《山西省企业投资目录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第258号令)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复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你局根据本核准文件,督促项目单位按国家要求尽快办理土地预审、选址意见等相关开工审批手续。项目建设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国家Ⅰ级公益林、军事禁区等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区域;项目开工前必须取得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并确保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朔州市能源局

2019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