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能源发〔202070

 

 

 

为规范和整顿固定资产管理秩序,查清查实我单位国有资产现状,依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61号),遵循《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6号令),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资产清查的重要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


的有效举措;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和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的客观要求;是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推进厉行节约的具体体现。

由于我单位涉及机构改革,搬家过程中与市应急管理局资产存在相互划转情况。通过本次资产清查,摸清我单位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家底”,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促进资产合理配置,为预算编制提供可靠依据;有利于完善我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二、资产清查的工作原则和目标

我单位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我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我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二)完善监管体系。通过资产清查,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单位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三、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此次资产清查以20191231日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朔州市能源局及下属单位在清查基准日的全部固定资产。

四、工作内容

(一)基本情况清理

清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预算代码,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

(二)账务清理

对单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核对和清理。账单清理时候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类账务进行全面清理。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因素造成的错账,根据有关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进行账务调整。

(三)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主要对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

(四)损益认定

损益认定是指财政部门依据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规定,对各项清理出来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五)资产核实

资产核实是指财政部门在损益认定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对行政单位资产清查结果予以审核批复。

(六)完善制度

完善制度是指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五、工作方法

(一)朔州市能源局的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市财政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二)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按照山西省财政厅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帐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鉴定。

(四)我单位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和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五)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批复。

六、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07月)

1、学习和研究《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6]1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做好资产清查基础工作。

2、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20208-9月)

1、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朔州市能源局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召开了相关工作会议、成立了清查工作小组、制定了资产清查实施方案,20208-9月组织实施了资产清查工作,兰成龙担任清查工作主要负责人,财务科、办公室配合执行。

2、组织召开资产清查工作部署会议。

3、单位自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清查工作完成后,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其主管部门(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进行审核汇总后对所属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作出专项说明,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和完成计划,并报送市财政局。

4、单位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和市财政局的有关要求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1)对朔州市能源局资产清查基准日的会计报表进行清查,以保证资产清查基准日账面数的准确;

(2)核对、询证、查实债权、债务,监盘现金;

(3)盘点、抽查朔州市能源局固定资产并验证其产权;

(4)协助朔州市能源局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要求,反映资产清查的真实情况;

(5)按照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对朔州市能源局清理出的有关资产损失进行核实、鉴证。

(三)总结阶段(202010月)

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具体实施办法。

(四)清查结果整改阶段(202010月)

1、清查报告报送市财政局审核批复

2、根据清查批复调整帐务及资产信息系统

3、资产核销公示

4、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要充分认识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单位内部应当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关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胜。

(二)精心组织,按期完成。要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迅速部署安排,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要建立和完善资产清查工作机制,明确各内设部门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把握重点,认真做好财务清理、财产清查、资产核实、制度建设等工作。

(三)严肃纪律,确保质量。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瞒报虚报。单位要组织力量对所属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全面、彻底检查核实,严格把握资产核销的条件,并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报批,既要做好账实相符,又要防止资产流失。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地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等鉴证材料,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四)加强检查,强化监督。单位要加强对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要实行资产清查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对在这次资产清查中清理出来的“资产盘盈、财产损失情况”情况。大型设备清理结果”等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群众对资产清查工作的参与与监督作用。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情况要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中说明反映。

(五)强化应用,改进管理。单位要把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作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新起点,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完善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为开展预算管理、国库管理、资产管理和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提供基础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紧密结合。要认真总结和梳理清楚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要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对闲置或低效使用的资产实行调剂或共享共用,提高资产效益。

 

 

朔州市能源局

202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