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能源发〔202074

 

 

 

各县(区、市)能源局、朔州经济开发区创新发展部、国网朔州供电公司、地电朔州分公司:

    为深刻汲取太原迎泽区“10.1”重大火灾事故和襄汾县“8.29”重大坍塌事故教训,进一步贯彻落实101日省政府安委会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102日市委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以及《朔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朔安办发电[2020]33号)和《朔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庆中秋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及安全


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导检查的通知》(朔安办发电[2020]34号)文件要求,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全面落实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我市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市能源局制定了《朔州市电力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朔州市能源局

                                   2020103


 

朔州市电力企业安全风险隐患

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太原迎泽区“10.1”重大火灾事故和襄汾县“8.29”重大坍塌事故教训,进一步贯彻落实101日省政府安委会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102日市委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以及《朔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朔安办发电[2020]33号)和《朔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庆中秋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及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导检查的通知》(朔安办发电[2020]34号)文件要求,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全面落实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我市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能源局成立朔州市电力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组。

  长:兰成龙(能源局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高  勇(能源局党组成员 调研员)

        赵勋章 (能源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申承东 (能源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李恒宦 (能源局党组成员 纪检监察组组长)

尹志胜 (能源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成员由市能源局稽查监督科和负有电力安全监管职责的科室的相关人员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稽查监督科,并对该项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和指导协调。

联 系 人:蒙海军

联系电话:0349-5906162  13593451141

电子邮箱:mhj171@163.com

二、时间安排

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企业自查自改。(103日至1010日)各电力企业制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第二阶段:县(区、市)全面检查。(1011日至1130日)各县(区、市)能源局要制定辖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按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要求进行整改完善,坚决做到存在问题隐患“五落实”,各县(区、市)能源局将检查落实情况于125日前上报市能源局。

第三阶段:121日至12月底)市能源局组织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30%

三、工作重点内容

(一)对县(区、市)能源局(电力行业监管部门)督查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情况。

2、贯彻落实101日省政府安委会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102日市委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及朔州市能源局《关于做好全市电力行业“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朔能源明电[2020]3号)情况等。

3、开展本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落实情况等。

(二)对电力企业督查内容

1、《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和《关于印发朔州市能源局关于集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深化“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朔能源发[2020]6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情况。

3、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是否设立专用账户专款专用。

4、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和执行情况。

5、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应急预案及演练、日常监测、监控和检查工作情况。

6、电力电网企业供电保障能力、配电网安全运行情况、配电网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7、电力建设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分包安全管理、建设工期管理、施工安全监督等方面。

8、发电企业危化品风险管控情况,重大危险源排查和防护、存储和使用管理等情况。

9、电力企业现场安全带班管理、施工机具设备安全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管理、洞口及临边坡防护等方面。

10、电力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及持证上岗情况、“三违”行为处理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认真制定本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步骤、措施、责任,并成立本部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领导机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通过深入基层一线和企业生产一线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能源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严格监管执法。各单位对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指导企业做到措施、时限、责任、资金、预案“五落实”,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企业,一律上报予以处罚,切实做到查处到位、打击到位、防控到位,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按时上报工作信息。各单位要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