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能源发〔20211

 

 

 

各县(市、区)能源局、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部、各能源企业:

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全市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正风肃纪以及应急值守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认识再提高

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各能源企业要充分认识“两节”期间各项工作重要意义。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分析研判节日期间和重要时段的规律特点,制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加强安全风险治理和疫情防控,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疫情防范措施的落实,建意合理安排“两节”出行,避免职工集中跨省区域大流动。特别是此时非彼时,疫情若有反弹,必被追责问责。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能力,畅通信息渠道,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故。同时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重点聚焦八个“紧盯”,及时跟进、精准监督,严防老问题复发、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做大的不正之风,确保全市能源行业“十四五”期间转型发展取得开门红。

二、疫情防控再加强

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和能源企业要统筹推进能源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成果。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决防止疫情反弹。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方针,把握“面上放开、点上精准、关口内置、闭环管理”工作措施,不断提高防控工作针对性有效性,完善应急处置学合理调配防控力量,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机制,从严控制大型聚集活动,压实法人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健康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禁吐痰等良好卫生习惯。同时要做好检测体温、扫行程码等具体措施,并落实好应急处置和隔离上报工作。

三、安全工作再落实

全市能源行业要继续深入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文件精神。持续推进“三零”创建,紧扣重点工作,狠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一是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对煤炭企业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切实抓好煤炭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在项目规划、初步设计、竣工验收、产能调度等方面预防煤炭行业超能力生产,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二是电力企业要严格落实国家、省能源局电力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和市能源局《朔州市电力企业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实施细则》的要求,形成监管有序、重点突出的安全监管模式。保障电力系统在“两节”期间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三是油气管道企业要严格落实管道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要重点对元旦、春节期间管道保护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工作部署,制定应急管理、风险评价等保护措施。有效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力度。同时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要坚持把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上的主要抓手,各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朔州地区洁净煤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稳步推进,确保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取得实效。

 

 

朔州市能源局

20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