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能源发〔20216

 

 

 

各开发区、县(市、区)能源局:

为进一步落实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区域能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完成“十四五”节能“双控”目标,深化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效”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开发区、县(市、区)能源局务必要高度重视,组织实施。区域能评工作涉及到“十四五”时期内的区域能源消费强度、用能总量和煤炭消费总量等控制目标,是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升行政效率、激发企业发展动力和创造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区域能评制度的实施,为经济转型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请各开发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20216月底前全面完成区域能评的专篇。

二、其他要求。请各开发区将2020年以来区域能评开展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于127日前报送市能源局。

电子邮箱:sznyjdlk@163.com

 

附件: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区域能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朔州市能源局

202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