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能源发〔20219

 

 

 

各县(市、区)能源局、朔州市经济开发区创新发展部、国网朔州供电公司、地电朔州分公司;

现将《朔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朔安发电〔2020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要求,要统筹做好“两节”期间能源安全防范保障供应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能源领域各单位都要加强防范措施,周密部署安排,强化煤、电、油、气运供需形势研判,确保“两节”能源领域安全保障供应各项措施和疫情防控、正风肃纪以及应急值守工作落到实处。各企业要合理安排假日期间生产检修计划,加大增产增供力度,保证假日期间资源供给,灵活安排休假,鼓励员工在工作地休假,做好留在工作地的职工春节期间保障工作。

 

附件:朔安发电〔20202

 

朔州市能源局

20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