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能源发〔202181

 

 

 

 

各县(市、区)能源局、开发区创新发展部、国网朔州供电公司、地电朔州分公司、各有关煤炭企业、各有关发电企业:

为全力做好“迎七一”系统活动暨迎峰度夏期间全省电力供应保障工作,现将省能源局《关于做好“迎七一”系统活暨迎峰度夏期间全省电力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晋能源电力发〔2021247号)转发给你们, 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1.请各县级能源主管部门、国网朔州供电公司、地电朔州分公司加强疫情防控管理,确保电力安全保障工作不受疫情影响。

2.请各县级能源主管部门重点关注本辖区煤电企业生产动态,发现电煤库存低于7天的,及时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同时牵头协调解决煤炭生产、交通运输、环保等影响电煤供应问题,确保电厂存煤量维持在合理水平;各有关煤炭企业、各有关发电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协作配合,确保电煤库存在7天以上,全力服务好“迎七一”系统活暨迎峰度夏期间全省电力供应保障工作大局。

 

附件:《关于做好“迎七一”系统活暨迎峰度夏期间全省电力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晋能源电力发〔2021247号).pdf

 

 

 

朔州市能源局

202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