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能源发〔2021129

 

 

 

各县(市、区)能源局,市能源局各科室、各下属事业单位,各煤炭(洗煤厂)、电力企业:

现将《关于常态化开展能源行业扫黑除恶斗争巩固深化斗争成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朔州市能源局

2021928

 

关于常态化开展能源行业扫黑除恶斗争

巩固深化斗争成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安排部署,按照中共朔州市委、朔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深化斗争成果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市能源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深化斗争成果的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推进我市能源领域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始终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起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推动平安朔州建设提高到新水平,为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市能源行业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市能源局成立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

  长:兰成龙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高     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赵勋章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申承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尹志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齐国强   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员: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办公室负责人:杜 元

设立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确保第一时间收到举报信息:(邮箱:szsnyjbgs@126.com,电话:0349-5906110)。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并完善我市能源行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深化的领导和办事机构,明确相关科室和人员职责,确保有一支稳定的队伍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通过用好组织领导这一重要保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突出重点领域,实现打击整治精准化。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如煤炭、电力和油气管道企业的排查力度,着重对这些领域发生的妨害公务、暴力抗法、行政处罚等案件进行定期梳理排查,对发现掌握由乱生恶、由恶变黑的线索,要勇于斗争及时汇报领导组(见附件),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构核查处理。

(三)拓展线索来源与“惩腐打伞”。要按照我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进一步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及其“保护伞”。着力解决行业监管不力、监管部门乱作为等问题,把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结合起来,与打“伞”破“网”同步进行,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能源行业基层,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

(四)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

1.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对掌握权力的重点对象、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加强制约和监督、厘清权力底数和边界,切实把好“源头关”。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行政问责制,有效地防止公共权力的滥用。科学划分不同执法环节应当承担的责任,将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到每个科室、每个岗位。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履责报告、重大案件领导包案、党政主要领导履责督导谈话以及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等基本制度,不断加强对扫黑除恶斗争的分析研判、组织领导和支持保障。

3.努力建设权责明确、行为规范、协调一致、监督有效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学习共享、工作联动。及时向公安机关填报日常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对符合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4.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评议。积极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评议,净化政风行风,坚决防止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发生。

四、有关要求

1.要提升思想认识,保持清醒的头脑。级各单位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合力。结合能源工作职能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建立长效机制

2.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防止前紧后松,避免流于形式。要进一步巩固深化能源行业整顿成果,要始终保持惩治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坚持除恶务尽。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保持对黑恶势力抓早抓小,坚决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坐大成势;源头治理要持续用力,要坚持防患于未然,突出“治未病”

3.要把握工作重点,重点行业领域加大整治,力度堵塞行业监管漏洞。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强烈的深恶痛觉的黑恶势力苗头,加强督查检查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机动开展特派督导,精准开展案件督办。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开局之年取得新成效。

 

附件:能源行业扫黑除恶工作涉嫌犯罪线索报表 朔能源发〔2021〕129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