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能源发〔2021131

 

 

 

国网朔州供电公司、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

接国网朔州供电公司《关于近期朔州市有序用电实施方案的请示》。根据山西省煤电油汽运协调保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关于建立全省有序用电常态化工作机制的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有序用电工作流程,保障迎峰度冬期间全市电力热力稳定供应,原则上同意该方案。现提出如下要求:

1.请国网朔州供电公司根据山西省电力公司明确的有序用电时间和下达的错避峰负荷,将拟执行有序用电的负荷指标分解到每一个可中断电力用户,下达至相关县(市、区)供电公司,并向市保供办、能源局报备。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要及时报告所在地人民政府,落实好有序用电各项要求。各相关县(市、区)电力公司接到上级部门有序用电通知后要立即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及时通知相关企业。

2.实施有序用电方案期间,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建立顺畅的信息沟通和协调机制,加强工作联络和信息交流。要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和“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的原则,合理确定可中断用户名单,要守住民生底线,任何情况下不能影响民生用电。有序用电结束后,各级电网公司要及时向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门报告有序用电实施情况。

附件:国网朔州供电公司《关于近期朔州市有序用电实施方案的请示》(朔供电营销〔2021290号)  朔能源发〔2021〕131号附件朔供电营销〔2021〕290号.pdf

 

 

朔州市能源局

2021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