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抵制“黄牛”“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公正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切实维护广大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现向广大企业和群众进行问题线索收集,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1月—20243

二、举报内容

(一)催生“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1.市能源主管部门和能源企业违规设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或委托给中介机构;明确或变相指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干预市场主体选取中介机构等行为。

2.工作人员滥用行政审批权或自由裁量权、政策解释权等,造成企业、群众办事困难,滋生“黄牛”“中介”代办问题。

3.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群众采取推、拖、绕等方式,造成企业、群众办事困难,滋生“黄牛”“中介”代办问题。

4.其他因政务行为不合理不合法而催生“黄牛”“黑中介”的情形。

(二)勾结“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5.工作人员与“黄牛”“黑中介”相互勾结,进行有偿代办、插队办理、预留名额等“开后门”行为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不法行为。

6.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刁难、暗示、推荐、指定等方式强制办事企业或群众找“黄牛”“黑中介”代办等行为。

7.工作人员帮助社会中介机构、中间人有偿代理、强制购买服务或产品等行为。

8.工作人员参与中介机构经营或持股分红,变相充当“黄牛”“中介”的行为。

9.其他通过勾结或充当“中间人”,利用政府公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三)默许“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10.对“黄牛”公然在其场所内向办事企业及群众招揽业务的行为不制止、不报告、不解决等。

11.群众反映“黄牛”“黑中介”问题,有关部门不受理、不处理等行为。

12.对“黄牛”“黑中介”听之任之、不闻不问等情形。

(四)放纵“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13.明知职责范围内存在“黄牛”“黑中介”问题而不针对性研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等情形。

14.对职责范围内“黄牛”“黑中介”问题严重而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或追责问责不到位等情形。

15.对与“黄牛”“黑中介”勾结问题线索不移交或不查处等情形。

三、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3495906110

2.电子邮箱:szsnyjbgs@163.com

3.来信请寄:朔州市能源局“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朔州市市府西街114(邮编:036002

四、相关要求

1.举报反映的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要尽可能详细(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项等),实名举报应附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和反馈。

2.举报人不得虚构线索和夸大事实,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3.受理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朔州市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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