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到依法建矿、依法管矿,推动煤矿建设秩序进一步好转,近日,市能源局安排部署,加强对我市煤矿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煤矿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主要围绕设计、开工、联合试运转、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五个方面开展。市能源局要求,各县(市、区)能源局要认真核实本辖区内煤矿建设项目;制定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方式、措施、要求等;建立煤矿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台账,既做到监管不缺项、不漏项,又做到监管内容不重复检查;要严格按照“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规范监管行为。

市能源局强调,各县(市、区)能源局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每季度对辖区各级各类煤矿建设项目检查达到100%,市能源局每季度将抽查不少于全部项目的30%,做到年度全覆盖。各县(市、区)能源局要按照省局文件要求严格执法,发现煤矿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来源:本网编辑2019-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