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市政府关于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有关要求,完善和落实煤矿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市能源局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制定专项行动责任清单,努力完成市政府安委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领导组通过召开领导组会议、专题会议和联席会议,审议专项整治行动责任清单,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研究解决专项整治重大问题和工作中各部门之间需要配合解决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形成整体工作合力,支持煤矿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煤矿管理体制机制。各相关科室按照责任清单内容和附件清单要求时间节点,认真总结,及时报送煤矿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专项整治从20204月至202212月,分4个阶段实施。

动员部署阶段(20205月)。制定方案,全面部署、宣传发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阶段(20206月至12月)。相关责任科室对照朔州市能源局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责任清单,重点对相关企业情况进行梳理研判,进一步优化煤炭产业结构和规范采矿秩序,加快推进煤矿安全基础建设、科技创新和“四化”建设,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源头严控、过程严管、事故严惩机制,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深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巩固成果,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是:用三年时间,持续整治煤矿未批先建、批小建大、不按照批准设计进行建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采用巷道式采煤等国家及我省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设备、工艺的、已公示当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方案应淘汰退出,仍以“过渡期”“回撤期”名义违规生产和超公告能力进行违规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到2022年,煤矿产业结构更加合理,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力争建成智能煤矿2座,建成智能综采工作面5个。

 (来源:本网编辑2020-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