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煤矿生产煤质管理规定,近日,市能源局强化我市生产煤矿生产煤质管理工作,对各县(市、区)能源局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各县(市、区)能源局要加强生产煤矿生产煤质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严格按照《山西省煤炭生产煤质管理暂行办法》及山西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生产煤矿煤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工作。

二是要高度重视生产煤质管理工作。各县(市、区)能源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生产煤矿生产煤质管理工作的监管责任,对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对全省生产煤矿生产煤质工作督察检查情况的通报》中提出的问题,要对号入座,并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同时结合本辖区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和长效机制,有力推动国家及省市生产煤矿生产煤质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

三是严格生产煤矿生产煤质信息报送。各县(市、区)能源局要责成专人负责生产煤质信息报送工作,按照《山西省煤炭生产煤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完善生产煤质信息要素,健全生产煤质管理档案,及时掌握生产煤质情况。

(来源:本网编辑2020-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