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能培发 ﹝2020 13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决策

努力开创新时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新局面

 

各县(市、区)煤矿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根据《朔州市能源局关于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朔能源发[2020]65号)要求,市能源教育培训中心将面向各县(市、区)煤矿企业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各煤矿企业需积极配合各县(市、区)能源局的摸底排查工作。我中心将于202010月份开始对各区县煤矿企业按地域有序地进行上矿培训。现就开展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县(市、区)相关煤矿企业职工。

二、培训内容

 根据各煤矿《企业职工职业技能等级情况摸底表》反馈

各煤矿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培训。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提前预约入矿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为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朔州市能源教育培训中心决定送教入企,由企业自主选择培训地点。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如表所示:(包含资料费、培训费、专家费、证书费等)。

技能等级

费用标准

初级(五级)

850/

中级(四级)

980/

高级(三级)

1180/

     技师(二级)

1480/

高级技师(一级)

1880/

 

五、培训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学员参训时,需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做好报名登记。有发现体温异常者需及时上报。

(二)培训制证要求。所有参训人员必须符合相关技能岗位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培训时请提前准备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张,2寸红底免冠近照一张。

(三)各县(市、区)煤炭企业要提高认识,指定专人负责接洽,及时组织企业职工配合能源教育培训中心工作人员完成培训工作。

 

联系人:罗小鹏

联系电话:15513336668

 

 

                      朔州市能源教育培训中心

202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