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能培发 ﹝2020﹞ 13号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决策
努力开创新时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新局面
各县(市、区)煤矿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根据《朔州市能源局关于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朔能源发[2020]65号)要求,市能源教育培训中心将面向各县(市、区)煤矿企业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各煤矿企业需积极配合各县(市、区)能源局的摸底排查工作。我中心将于2020年10月份开始对各区县煤矿企业按地域有序地进行上矿培训。现就开展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县(市、区)相关煤矿企业职工。
二、培训内容
根据各煤矿《企业职工职业技能等级情况摸底表》反馈
各煤矿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培训。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提前预约入矿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为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朔州市能源教育培训中心决定送教入企,由企业自主选择培训地点。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如表所示:(包含资料费、培训费、专家费、证书费等)。
技能等级 |
费用标准 |
初级(五级) |
850元/人 |
中级(四级) |
980元/人 |
高级(三级) |
1180元/人 |
技师(二级) |
1480元/人 |
高级技师(一级) |
1880元/人 |
五、培训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学员参训时,需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做好报名登记。有发现体温异常者需及时上报。
(二)培训制证要求。所有参训人员必须符合相关技能岗位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培训时请提前准备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张,2寸红底免冠近照一张。
(三)各县(市、区)煤炭企业要提高认识,指定专人负责接洽,及时组织企业职工配合能源教育培训中心工作人员完成培训工作。
联系人:罗小鹏
联系电话:15513336668
朔州市能源教育培训中心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