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能培发〔20212

 

 

 

各县(市)区煤矿企业: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强化煤矿从业人员岗前培训,落实建设单位岗前培训的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各项素质,朔州市能源教育培训中心积极为全市煤矿企业提供从业人员岗前培训,为全市煤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培训保障。朔州市能源教育培训中心本着为企业减轻负担同时做好疫情防控的原则主动送教入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全市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岗前培训的重要性

煤矿工业作为国家能源企业的一种,在功能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但煤矿生产又有其特殊性,在煤矿井下有着“五大自然灾害”的威胁,这就要求从业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素质。针对这一现状,有必要对煤矿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岗前培训,这是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的必要手段和措施之一,使全体从业人员懂法、熟知安全技术知识、掌握操作技能、自觉遵法遵章,以减少和杜绝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煤炭企业稳步发展是作为培训机构应肩负的责任。

二、培训对象和内容

培训对象:煤矿企业从业人员

培训内容: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安全生产培训大纲的规定内容实施培训。

三、证件颁发

参训人员培训考试合格后,统一发放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四、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培训时间由各煤矿企业与市能源教育培训中心协商确定,在不影响煤矿企业正常生产的基础上开展全员岗前培训。

培训地点:为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培训中心决定送教入企,由各煤矿企业自主选择培训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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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能源教育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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