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完成全市能耗“双控”目标,市能源局决定对全市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专项监察。节能监察时间拟定为7月至12月。市级监察企业数量不低于全部重点用能单位的25%,其余企业由各市县区确定监察范围。

本次监察内容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执行情况、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及节能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用能设备及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执行情况、“回头看”专项监察、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情况专项监察、区域能评专项监察、开展能源审计与规划编制情况。

市能源局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做好自查工作,依法接受执法人员的监察,确保监察工作顺利进行。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监察,对于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执行相关要求的单位,依法给以处理。监察人员在实施监察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节能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重大政策要求,规范执法程序和方式方法,确保依据合法、程序规范、方法科学和处理得当;在监察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如实反映和记录监督检查情况,确保监察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来源:本网编辑2021-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