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朔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朔政发201846号),切实履行能源管理部门生态环保职责,全面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以降低细微颗粒物(PM2.5)浓度为重点,充分发挥能源行业管理职能,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认真履职尽责,综合运用多种行政手段,强化联防联控和协同配合,全力推动本行业做好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减少大气污染,以实际成效为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力争经过3年努力,全市清洁取暖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煤炭消费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三、重点内容

(一)有效推进清洁取暖。

1、制定和完善全市清洁取暖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清洁取暖督查、调度、统计等工作。

牵头科室:信息监测与能源清洁利用科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能源局

2、负责协调、配合电力公司做好煤改电配套电网增容改造工程。

牵头科室:电力与新能源科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能源局

3、抓好清洁煤供应保障工作。按照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惠民利民的原则,不断推动各县区优化洁净煤供应点建设。

牵头科室:信息监测与能源清洁利用科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能源局

(二)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立足我市实际,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制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实施方案,推动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重点推动消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力用煤比例,2020年全市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达到55%以上。

牵头科室:信息监测与能源清洁利用科、电力和新能源科(节能和科技装备科)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能源局

(三)提高能源利用率。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按照节能标准体系,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

牵头科室:电力和新能源科(节能和科技装备科)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能源局

    (四)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2020年,全市新能源电力装机容量占全市电力总装机容量的3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5%以上,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地热能等。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质天然气,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拓展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本地和外送消纳渠道,基本解决弃风、弃光的问题。

牵头科室:电力和新能源科(节能和科技装备科)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能源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做好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相关工作,局机关成立贯彻落实《朔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该项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推进。

     长:孟福荣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高    党组成员、调研员

  赵勋章  党组成员、副局长

申承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尹志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夏海军  党组成员

  员:各科室和相关事业单位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信息监测与能源清洁利用科,办公室主任由申承东同志兼任,副主任信息监测与能源清洁利用科科长李铁英担任,具体负责日常督导、协调、调度等事项。

(二)强化责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的部门(单位)多,在同一个部门(单位)中也涉及多个科室和直属单位。机关各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和各县(市、区)能源局,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从大局出发,按照上下一致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推动这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尤其是各县(市、区)能源局,在与市局相关牵头科室搞好配合的同时,更要善于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本辖区内落实好相关工作的牵头主体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形成上下合力推动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及时报送信息。局机关各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和各县(市、区)能源局要在推进工作的过程中,善于收集动态、总结情况。同时,要接受调度,积极配合领导组办公室做好信息汇总和上报工作,确保工作成效能及时向上予以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