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电力建设项目复工

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电力建设项目疫情期间复工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我市电力建设项目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山西省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电力建设项目复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市能源局决定开展全市电力建设项目复工专项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电力建设项目疫情期间复工安全的安排部署,以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进一步强化电力建设项目复工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重点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全市电力建设项目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市能源局成立全市电力建设项目复工专项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对该项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和指导协调。

三、检查范围

全市电力建设项目(包括非电力生产企业自备电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企业,下同)。

四、检查重点内容

各县能源局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复工安全管理及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

市级电力集团公司责任落实情况

落实省级电力集团公司对所属电力建设工程进行管理、指导和检查及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按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适时对电力建设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建设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落实施工安全全面管理责任各级责任人员全部到岗到位;组织或督促各参建单位对进场人员全部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各参建单位开展复工前安全自查工作;落实和督促入晋施工队伍跨区备案工作。

    落实工程分包管理制度电力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工程分包管理责任,将分包单位纳入工程安全管理体系;电力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严格审查分包队伍资质、进场人员,保证进场人员和报审人员一致,督促和实施分包单位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落实现场安全管理责任电力建设单位督促、指导施工单位继续落实电力建设施工现场开展“五整治五落实”工作;全面进行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按“五定”原则制定整改措施,并挂牌督办;脚手架和跨越架检查验收合格后,做到挂牌使用;施工机械和特种设备符合安全管理制度;现场临时用电符合《施工现在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高边坡、深基坑施工严格按照编制的施工作业指导书进行;交叉作业施工前明确参建单位安全责任,并签订安全协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作业区域划分清晰,围栏、警示标语齐全有效。

监理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现场监理人员到岗到位满足工程监理要求,并持有效证件上岗;对大中型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用电、危险品库房等重要施工设施复工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签证;

    审核分包队伍进场资质和有效文件,参加业主组织的安全自查,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或部分停止复工。

施工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施工单位应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施工活动;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落实安全管理制定和操作规程;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新入场人员经“三级”安全教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列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工程开工前,开展现场查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按技术管理相关规定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批;特作设备应经具有合格资质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主管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明;根据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特点、范围,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

 

  (来源:本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