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转发<国家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加强极端
天气条件下安全生产应急准备工作
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朔煤发〔2018〕143号)
各县区煤炭工业局、市矿山救护大队:
现将《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转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加强极端天气条件下安全生产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煤监救援〔2018〕15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同时,市局要求,各县区煤炭局要依据《朔州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全市煤炭企业防汛专项检查的通知》(朔煤发[2018]73号)、《朔州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全面做好全市煤炭企业防汛工作的通知》(朔煤发[2018]128号)继续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矿山救护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准确掌握所在地区今年暑期汛期极端天气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合理配备各类应急装备、物资。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应急准备,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值守及预警工作,一旦出现险情、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要在第一时间进行上报,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抢险救援,确保应急处置及时高效。
附件:《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转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加强极端天气条件下安全生产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煤监救援〔2018〕152号)(略)
朔州市煤炭工业局
2018年7月9日
朔州市煤炭工业局 2018年7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