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中秋、国庆” 两节期间

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朔煤发〔2018183号)

 

各县(市、区)煤炭工业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2018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三个坚决防止”和“四个铁”的要求,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着力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两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格“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总体要求,根据《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的通知》(朔政办发【20188号)精神,各级煤炭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依法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各煤矿主体企业集团公司,对所属煤矿企业进行挂牌监管,严格履行挂牌责任;各煤矿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十条》,建立健全以矿长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团队,以区队长、班组长为首的现场管理团队,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员工和岗位,并通过强化管理考核和严格奖惩等方式,真正建立起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并实现有效运转。各县(市、区)煤炭局及“五人小组”要加强煤矿安全监管,逐矿落实盯守责任,盯牢看实每一座煤矿,确保煤矿企业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建设。市煤炭安全纠察支队、市煤矿安全监察队,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执法检查,加大检查力度和巡查频次,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各类隐患。

各县(市、区)煤炭局、各煤矿企业要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朔煤发[2018]163号)和朔州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朔煤发[2018]182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坚决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发现的隐患彻底整改到位,绝不允许重复出现,确保安全生产。

四、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

各县(市、区)煤炭局、各煤矿企业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落实责任,完善应急措施,严禁空班空岗。节日期间,各煤矿企业矿长和总工程师外出必须向县(市、区)煤炭主管部门履行请销假手续,不得无故外出。市煤炭局调度中心将对各单位节日值班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调度信息畅通,并妥善进行应急处置。

请各县(市、区)煤炭局于920日前将两节期间值班情况上报市煤炭局安监科和调度中心。

 

朔州市煤炭工业局

2018831


 

  朔州市煤炭工业局                        20188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