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

 

朔州市煤炭工业局                      2019110

 

 

 

我市煤炭行业多措并举

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一、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力度。2018年,市煤炭工业局共下达执法文书165份,对10座煤矿下达了停产通知,对8座建设煤矿下达了停工通知,对11座煤矿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775万元。

二、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开展了辖区煤矿全覆盖检查,市级共督查煤矿42座次,查出安全生产隐患568条,全部整改完毕;在111月底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县(市区)共检查煤矿526矿次,查出一般安全生产隐患6653条,经复查已整改6649条,整改率达到99.9%;市煤炭工业局6个检查组共检查煤矿18座,查出一般安全隐患216条。各煤矿企业对照查出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严格按照隐患治理“五落实”的要求进行了整改。

三、深化专项整治,遏制重特大事故。以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以查大系统、控大风险、治大灾害、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为抓手。重点强化了煤矿瓦斯管理、防治水分区管理、顶板管理和“四个清单”管理。从61621日,分两个组对属地安全监管煤矿进行重点专项检查,发现问题276条,全部整改完成。

四、加强水害防治,杜绝水患发生。2016年水患补充调查、2017年全面推行防治水分区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基础建设达标、水害普查彻底、分区管理到位、探放措施有效、应急处置及时”的工作要求,深化煤矿防治禁采区、缓采区、可采区“三区”分区管理。全市共有64座煤矿开展防治水分区管理工作。

五、完成瓦斯抽采利用,创新瓦斯治理方式。按规定时间完成年度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完成了省厅下达年抽采指标0.11亿m3抽采量的88%。对全市煤矿井下通风设施、预防瓦斯设施、防尘设施、防灭火设施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煤矿23座,下达限期整改执法文书21份,发现问题373条,并按照“五落实”原则进行了整改。

六、开展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聚集采掘接替失调组织生产、主要生产安全系统不完善不可靠、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蓄意违法违规生产建设、建设项目不按规定组织施工等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了系统性安全风险分析研判,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形成《安全风险分析研判报告》。

七、完成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煤炭大数据初步形成。全市所辖各级煤炭监管信息平台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与省管理部门成功对接测试,各系统信息数据全部处于正常、有序上传上报中。全市具备建设条件的的63座煤矿企业,除201811日后归属地方监管的12座集团煤矿尚未完成建设任务外,其余51座煤矿企业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同时分批次对市、县(市区)、煤矿企业三级平台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了分系统的培训,培训总人数达1200人次。

八、深化职业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共有844人参加省级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举办了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83期次,2169人参加了培训;2673人参加了煤矿班组长的培训;20067人参加了煤矿其他从业人员培训。“三项岗位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培训达25753人次。举办了全市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履职人员培训2期,306人参加了培训学习。

九、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开展劳动用工执法检查。严格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用工监管责任和煤矿企业用工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煤矿用工管理制度。全市煤矿企业原煤生产人员23520人,签订劳动合同、培训、年检、备案“五个百分百”目标全部实现。组织开展煤矿劳动用工执法检查,认真协调处理煤炭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清理工作。全年执法抽查了28座煤矿企业,下达整改文书2份。共处理各类相关信访案件16起,涉及185人,全部得到有效解决。

十、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努力改善工作条件。8151114,对18座煤矿企业进行了职业健康执法检查,发现问题153条,下达执法文书22份,其中煤矿企业18份;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4份,并责令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企业限期整改。

2018年,全市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01,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向好态势。

 

 

 

 

 

 

 

 

 

 

 

 

 

 

 

 

 

 

 

 

 

 

 

分发范围:省煤炭厅,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煤炭局,局党组成员、科室、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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