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能源发〔201991

 

 

 

各县(市、区)能源局,各煤矿、电力企业:

中办、国办正式印发的《关于在山西开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是继2017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之后,对山西的又一次强有力的支持,赋予了山西新的国家使命;山西省委第132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山西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变革性、牵引性、标志性重大举措》,在努力建设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区、打造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构建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的三大目标牵引下,山西转型发展势头强劲,经济发展的“含金量”“含新量”“含绿量”不断提高,在全省能源革命进行之际,结合我市目前煤电企业绿化和生态综合治理的现状,为进一步夯实我市煤电企业绿化和生态治理工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煤电企业绿化和生态综合治理方案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绿色高质量发展为根本。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在山西开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和《山西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变革性、牵引性、标志性重大举措》,注重现场调查、查阅技术资料、核实相关数据、进行科学归纳分析;科学设定指标体系,按阶段明确主要恢复治理任务,按时期排定重点工程;坚持依靠科技进步,走资源利用率高、生态环境破坏少、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的工业可持续发展道路,推进煤电企业的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加大采煤沉陷区、工矿废弃地等生态修复治理,建设生态良好的矿区、厂区环境。

二、编制煤电企业绿化和生态综合治理方案应遵循原则

(一)坚持生态建设与生产作业并重的原则。煤电企业要定期制定矿区厂区绿化和生态综合治理方案,并组织进行实施,要定期进行评估,并不断进行修改完善;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控制煤电企业生产中新的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并逐步解决历史存留的生态环境问题,把煤电企业建设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企业。

(二)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根据煤电企业生产情况,对新建煤矿电厂,应突出预防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的内容;对生产历史长的矿井、电厂及改扩建,突出现有问题的解决方案,分清轻、重、缓、急和优先顺序,逐步对煤电企业影响区域内的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治理。

(三)坚持“前瞻性与可操作性有机统一”的原则。针对目前已存在和今后可预测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根据国家的政策要求,既要立足当前技术和资金投入、恢复治理工程实施、建设施工的装备和水平的实际,使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又要考虑国家政策调整,相关标准提高,经济发展与技术进步的因素,使方案具有一定的超前性。

三、绿化和治理目标

通过各煤电企业生态绿化综合治理工作的推进,实施“预防为主、防止结合、全程控制、综合治理”的绿化新战略,建立煤电企业生产生态环境绿化恢复治理长效机制,总体目标要达到:

一是全市煤电企业全部实施绿化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景观优美、空气清新、青山碧水的矿区厂区,矿区厂区范围内宜林地全部造林绿化,其他复垦复用土地因地制宜实施综合绿化。

二是修复采煤所引起的地表塌陷、地表裂缝问题、修复受影响的土地、逐步解决水土流失问题和植被破坏问题,使矿区的煤炭开采对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的破坏程度达到最小。

三是解决因煤电企业生产而引起的其他各类社会和生态环境问题,通过逐步整治,转变煤电企业生产造成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使煤矿矿区、电厂厂区的主要环境问题得到解决,矿区、厂区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推动全市煤电企业生产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

四、方案覆盖范围

方案应涵盖煤电企业生产活动影响区域。

五、初步现状调查、收集资料

确认企业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已完成,属于正常生产的合法企业。结合企业发展规划或计划,了解企业的历史沿革、发展现状及趋势;收集矿区厂区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资料,调研企业生产工艺、开拓方式,分析煤电企业生产活动对生态环境破坏状况,主要包括地表沉陷对土地资源的破坏、生产功能下降情况;矸石占地、自燃及其环境污染情况;采煤发电对森林资源、湿地及物种资源的破坏情况;因煤电生产引起的其它环境等问题。

在初步调查、收集资料基础上,结合区域生态环境现状,科学综合分析本企业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的主要问题。依据国家的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设定绿化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并设定所应达到分项的技术指标要求。

六、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市煤电企业向朔州市能源局上报2019年度绿化工作开展情况,包括2019年度绿化工作计划、已完成任务量、2019年剩余绿化任务以及是否能按时完成2019年全年计划绿化任务。

(二)全市煤电企业编制2020年度企业绿化和生态综合治理方案。方案成果包括文本和相关附图。文本要求重点突出、文字简练、层次清楚,具有可操作性。基本内容包括:

1、总论:

说明任务的由来、编制依据、指导思想、遵循的原则、方案涵盖范围、执行时限、技术路线等。

2、区域概况:

主要内容包括:

① 区域自然条件

企业位置、范围及交通状况;矿区厂区气象、气候;地表水、地下水等。

② 区域地质环境条件

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及地层、地质构造等。

基本图件:地理位置及区位图

3、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状况调查及规划期生态破坏预测分析:

定量分析煤电生产的生态破坏类型、程度、范围等。结合区域生态环境状况,明确本企业导致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掌握目前采煤发电生态环境破坏的控制、恢复治理重建情况,了解其综合利用及恢复重建水平。

基本内容:

① 生态破坏

针对煤电企业生产特点,分区说明生态破坏情况(包括采空区、矸石厂区、工业广场区、运煤、运矸道路区、电厂发电区、电厂附近生活区)。

结合区域生态状况,说明企业生产造成的主要生态问题,以及需要优先解决的生态绿化问题。

② 规划期生态破坏预测分析

结合煤电企业开拓布局、发展规划或计划,采用科学方法,对煤电生产在规划期内不同年份造成的生态破坏进行预测分析。

4、综合整治目标、指标: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政策,确定企业综合整治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分期目标)及其指标体系

基本指标:破坏土地复垦率、工业广场绿化率、专用道路绿化率、电厂厂区绿化率、电力企业生活区绿化率,光伏企业绿化率。

5、主要任务:

根据现状调查及有关预测结果,结合综合整治目标、指标,明确各时期主要任务。

6、方案实施效益分析与评价:
  明确年度经费来源及数量。对项目预期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进行定量、定性分析。
7
、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
    提出实施方案的组织管理、工期及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安全、生态安全以及资金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8、方案附图要求:

A:各绿化分项要求的附图

B:生态环境恢复综合整治效果图

分项要求的附图图件比例尺一般应为1/10000—1/50000

9、报送规划时间及地点:

20191030日前各能源企业将规划方案报送至朔州市能源煤电企业园林绿化(矿柱林基金)办公室(位于朔州市能源局东配楼三楼)。

 

联系人: 赵诚 13191028253

         李阳 13453080763

 

 

 

朔州市能源局

                             2019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