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能源发〔202026

 

 

 

各县(市、区)能源局:

现将山西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煤炭绿色开采有关工作的通知》(晋能源煤技发[2020]197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目前全省煤矿“矸石返井、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绿色开采试点基本达到了全覆盖,而我市绿色开采工作相对滞后,各县(市、区)能源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将煤矿绿色开采作为能源革命重点工作内容,加大力度,周密部署,保证试点项目进度,为煤炭绿色开采试点创造条件。

二、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各县(市、区)能源局要组织专门力量,统筹考虑本辖区资源禀赋,积极与煤矿企业进行沟通,针对实际情况,科学合理选择试点煤矿,要加大开展厚煤层矸石返井或其它绿色开采技术探索应用工作,对于条件适宜的煤矿要积极推进矸石返井、充填、保水等绿色开采技术综合应用。

三、加强指导,严格管理。对确定的试点煤矿,各县(市、区)能源局要积极对接,确保可操作、能落实、有突破、出经验。对需要解决的技术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在不越法律“红线”和安全生产“底线”的前提下,要多开绿灯,少踩刹车,及时协调解决有关事项,同时要做好日常监督管理,督促试点煤矿严格执行标准规范,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明确专人,按时上报。每个县(市、区)尽快确定不少于1座煤矿为绿色开采试点,并于2020428日前将试点煤矿名单、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上报市能源局。

联 系 人:李福权

联系电话:03495906196

 

附件:山西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煤炭绿色开采有关工作的通知》(晋能源煤技发﹝2020197号)

 

 

 

朔州市能源局

202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