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电力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统一部署和省能源局转发的《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切实做

2020年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晋能源稽查发﹝202019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能源局成立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督查领导组,对该项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和指导协调。成员由市能源局稽查监督科、电力科和稽查队相关人员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稽查监督科,负责日常工作。

  长:孟福荣 局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赵勋章 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尹志胜 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领导组分为两个督查小组,负责防汛抗洪专项监督检查,各督查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督查小组:

组 长:赵勋章

成 员:稽查监督科相关人员

负责检查朔城区、右玉县、经济开发区。

第二督查小组:

组 长:尹志胜

成 员:电力与新能源科及稽查队相关人员

负责检查怀仁市、平鲁区、山阴县、应县。

二、督查方式、时间及范围

(一)督查方式

采取深入各县(市、区)能源管理部门、电力行业听汇报、查资料、查现场等方式进行,抽查比例不少于70%

(二)督查时间

20204月开始至202010月底止。

(三)督查范围

全市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企业。

三、督查重点内容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积极部署防汛工作情况。是否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是否有会议记录等。

2、防汛抗洪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本行业单位是否建立并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巡查责任人、报汛责任人、值班责任人联络人等。

3、修定完善防汛抗洪应急预案情况。适时修定防汛抗洪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可用性、操作性和科学性。

4、针对极易发生灾情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是否建立了抢险队伍并开展防汛抗洪应急演练。

5、防汛抗洪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防汛抗洪隐患排查制度、台账,限期完成整改。

6、清查防汛抗洪物资。对物资的种类、数量、存储地点做到底数清楚。

7、经费投入情况。

8、信息报送情况等。

四、采取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能源局、朔州经济开发区创新发展部、国网朔州供电公司、地电朔州分公司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企业要精心安排,密切配合,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对督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立即责令企业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限期整改指令,责令限期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违规违章行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认真总结。各督查小组要认真总结专项督查情况,430日前将防汛抗旱督导检查及隐患排查情况形成总结报送稽查监督科;于1020日前将2020年防汛抗旱工作总结报送稽查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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