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能源发〔202111

 

 

 

各县(市、区)能源局、朔州经济开发区创新发展部:

现将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全省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的通知(朔政办发〔202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为进一步强化全市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的落实,确保2021年一季度前所有电力企业实现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全覆盖,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能源局要制作具有本行业特点的《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组织所属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承诺书》。

二、《承诺书》的签订按照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市级监管电力企业由市行业监管部门负责,县级监管电力企业由属地县级行业监管部门负责。

三、各县(市、区)能源局接文后速将此文转发至所属地所有电力企业,各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市、县(市、区)《承诺书》要求签字作出安全承诺,报所属监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四、市级监管电力企业务必于220日前报备完成,并于每年1210日前报告安全生产承诺履职尽责落实情况。

五、《承诺书》制度将作为行政执法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凡是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不签定《承诺书》或不履行承诺的将按照企业主要负责任人不落实企业安全责任等违法违规行为,追究责任。

附件:1.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全省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的通知(朔政办发〔20211号)

2.朔州市能源局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书式样

 

 

朔州市能源局

20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