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能源局进一步强化全市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的落实,确保2021年一季度前所有电力企业实现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全覆盖。

一是要求县区能源局制作具有本行业特点的《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组织所属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承诺书》。《承诺书》的签订按照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市级监管电力企业由市行业监管部门负责,县级监管电力企业由属地县级行业监管部门负责。

二是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市、县区《承诺书》要求签字作出安全承诺,报所属监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三是市级监管电力企业务必于220日前报备完成,并于每年1210日前报告安全生产承诺履职尽责落实情况。

《承诺书》制度将作为行政执法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凡是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不签定《承诺书》或不履行承诺的将按照企业主要负责任人不落实企业安全责任等违法违规行为,追究责任。

 

 

(来源:本网编辑2021-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