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能源发〔202113

 

 

关于印发落实《朔州市人民政府

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建立安全生产

“三项制度”“四个一册”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能源局、局机关各职能科室、局下属单位、朔州经济开发区创新发展部、国网朔州供电公司、地电朔州分公司:

为落实能源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按照《朔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建立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四个一册”的通知》要求,制定了朔州市能源局建立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四个一册”的工作方案,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具体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各县(市、区)能源局、各职能科室、各能源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涉及到的“三项制度”


“四个一册”进行再细化、再修订,责任到人。同时,要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市能源局工作方案要求的步骤和时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朔州市能源局“四个一册”,由各职能科室结合三定方案和各自岗位职责自行制定,制定成册后报市能源局稽查科。

联系人:张海英

 

附:朔安发〔20204

朔州市能源局

2020123


 

 

朔州市能源局关于建立安全生产

“三项制度”“四个一册”的工作方案

 

根据朔安发〔20204号文件要求,为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法人主体责任,推动各单位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工作落实,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建立“三项制度”“四个一册”有关工作事项安排部署如下:

一、确立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三项制度”建设和建立“四个一册”的指导思想是:“积极探索,扎实推进,讲究实效,确保完成”。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建立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四个一册”的通知要求,着力解决本部门、所辖企业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缺失等问题,不断提高行业单位安全管理水平,努力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工作目标是:通过建立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四个一册”,确保本部门、所辖企业全部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达到规范化、标准化要求,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的规范管理。

二、建立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朔州市能源局成立了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局长担任组长。

   长:兰成龙  市能源局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高    市能源局调研员

赵勋章  市能源局副局长

申承东  市能源局副局长    

尹志胜  市能源局副局长

  员:市能源局各科室科长

工作职责:负责对本行业领域所监管企业建立“三项制度”“四个一册”的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落实“三项制度”“四个一册”,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三、工作步骤与要求

(一)准备阶段(2020121日至2021228日)

1、召开市、县两级及所辖企业“三项制度”“四个一册”建设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朔安发〔20204号文件进行安排部署。

2、建立工作机构

成立市、县两级企业监管部门“三项制度”“四个一册”审核组和专家组。审核组的工作职责是负责本部门、所辖企业“三项制度”“四个一册”中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的审核;专家组的工作职责是负责本部门、所辖企业“三项制度”“四个一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审核工作。审核组和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均不少于2人。审核组和专家组成员要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相对固定,以确保“三项制度”“四个一册”审核质量。

上述相关工作机构在20212月底前全部组建完成。

3、加强试点建设

为确保“三项制度”“四个一册”编制质量和效率,我局准备确定12家试点,重点编制“三项制度”“四个一册”范本,经审核合格后,在全市能源行业内统一推广,以加快“三项制度”“四个一册”工作进度。此项工作在20212月底完成。

(二)编制阶段(31日至430日)

1、“三项制度”编制内容

市、县能源局和各企业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和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三项制度”。

1)检查指导制度。能源监管部门层面:突出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定期深入本行业监管企业开展检查指导;企业层面:突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定期深入下属企业、生产一线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及时消除各类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2)培训学习制度。能源监管部门层面:要定期组织学习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理论和业务学习,每年度组织开展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监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定期组织本行业企业法人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全面提高企业法人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企业层面:要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学习,及时开展岗前培训、技能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等,不断提高全体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能力。

3)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实行常态化演练,预案涉及单位和相关人员必须知职责、知程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序。能源监管部门层面:明确建立完善本部门、本行业应急预案,强化与市级总体预案的衔接,定期开展本行业领域应急演练,不断提升本行业救援能力和水平;督促指导本行业监管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企业层面:明确建立健全本企业应急预案,加强预案备案和评估修订,严格按规定要求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升企业自救能力水平。

2、“四个一册”内容由市、县能源局和企业根据岗位实际和安全生产承诺书自行制定,要规范建立“四个一册”,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和相应工作内容。

(1)一事一册。市、县能源局对应的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尤其是关系到安全生产的职责,要在手册中明明白白列出来,把监管责任和监管工作内容纳入手册,包括: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频次、检查人员、检查问题、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等。同时对没有按规定进行监督检查所承担的责任,以及被检查单位没有按要求整改所承担的责任,都要明确在手册里。

各企业要做到一事一册,对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和安排部署的重大事项以及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都必须造册登记,建立台账,列出整改工作计划、制定整改方案,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已完成的要进行销号,及时记录在手册中,未完成的也要记录在册,按期限整改,做到闭环管理。

2)一企一册。各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手册,明确本企业所承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事项和工作内容。已建立手册的要不断完善,与当前安全生产的新规定相吻合。特别是煤矿企业,要把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工作内容,包括煤矸石堆放、矿山修复、水土治理等内容,全部纳入手册管理,每一个环节都要明确具体负责人和责任人,明确具体责任和工作要求,记入手册。

3)一岗一册。市、县能源监管部门要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有关科室人员岗位职责要求,形成工作手册;各生产经营企业要明确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厂长、车间主任、班组长等各层级管理人员和每个岗位从业人员岗位的安全职责,要将岗位职责张贴在工作岗位上,同时要形成工作手册。

4)一人一册。市、县能源局监管部和各企业每个岗位工作人员都要建立安全工作手册,将每天对应岗位职责所做的工作记录在册,确保各项工作了然于胸;要将工作手册随时揣在身上,天天看、时时看,对没有完成的工作及时跟进。

3、“三项制度”“四个一册” 审定程序

1)企业自审。企业单位对“三项制度”“四个一册”进行自审,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2)企业上报。对符合要求的“三项制度”“四个一册”由企业上报监管部门。此项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

3)监管部门审核企业上报的“三项制度”“四个一册”内容。对不符合要求或不切合实际的“三项制度”“四个一册”内容,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并退回企业。

4)企业再修订。企业对监管部门审核未通过的“三项制度”“四个一册”内容,按照修改意见进行修订,直至符合要求为止。此项工作应在4月底前完成。

(三)总结阶段(61日至630日)

届时,市能源局将对我市所辖企业和部门“三项制度”“四个一册”建设情况进行考评。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市“三项制度”“四个一册”建设工作圆满完成,市县两级能源局分别成立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四个一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三项制度”“四个一册”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及时掌握情况,解决在“三项制度”“四个一册”编制、审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力争圆满完成“三项制度”“四个一册”建设各项工作。

2、加强督导检查。市能源局成立“三项制度”“四个一册”建设工作督查组,工作职责是根据工作实际,定期对各县(市、区)和所辖企业“三项制度”“四个一册”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月对“三项制度”“四个一册”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将“三项制度”“四个一册”建设工作列入各县(市、区)和所辖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不达标的,给予通报批评。同时责成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向监管部门说明情况。由于“三项制度”“四个一册”未制定落实,并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

3、加强执法监察。为确保企业“三项制度”“四个一册”建设进度,市、县两级要成立“三项制度”“四个一册”执法监察组。主要工作职责是深入企业,对“三项制度”“四个一册”建设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不按要求进行“三项制度”“四个一册”编制、审核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力的企业,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以此促进企业“三项制度”“四个一册”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4、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加大对企业和部门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四个一册”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对“三项制度”“四个一册”建设中出现的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给予积极报道。对因“三项制度”“四个一册”拒绝建立或不健全、安全管理混乱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进行认真剖析和曝光。力争通过舆论宣传,进一步促进企业单位“三项制度”“四个一册”建设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