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能源发〔202116

 

 

 

各县(市、区)能源局、朔州市经济开发区创新发展部、国网朔州供电公司、地电朔州分公司:

现将《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全省电力行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晋能源稽查发〔20216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要求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实行“零报告”制度,各县(市、区)能源局于每日15点前将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当日安全工作情况报市能源局,电话:0349-5906110。于21510点前将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总结报送朔州市能源局。

 

电子邮箱:337683373qq@.com

 

附件:晋能源稽查发〔202163

 

朔州市能源局

202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