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能源发〔2021〕79号
各县(市、区)能源局、朔州经济开发区创新发展部:
现将山西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炭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晋能源稽查发〔2021〕24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能源局、朔州经济开发区创新发展部要提高认识,深刻汲取近期全国煤矿安全事故教训,履职尽责,进一步做好煤炭行业管理工作。
二、各县(市、区)能源局、朔州经济开发区创新发展部要认真查实本辖区煤矿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资源整合及技术改造项目),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事中事后监管到位。
三、各县(市、区)能源局、朔州经济开发区创新发展部于7月1日前将本辖区煤矿建设项目(附表)报市能源局稽查监督科,市局将按照各县(市、区)上报的煤矿建设项目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联 系 人:蒙海军
联系电话:13593451141
附件:晋能源稽查发〔2021〕240号
朔州市能源局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