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实施意见》,圆满完成省局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近日,市能源局安排部署各有关部门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推动我市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
2021年以来,市政府和市能源局多次召开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推进会,连续两年制定了《全市深入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方案》,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我市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及推进举措。各县(市、区)也按照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并根据实际积极推进辖区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进展缓慢,建设完成的工作面数量与省局下达目标任务差距较大。
除晋能控股在朔煤矿外,2021-2022年省局给我市下达的任务为建成1座智能化煤矿、建设81处智能化采掘工作面(16处综采工作面,65处掘进工作面)。截至6月30日,全市已建设完成14处智能化采掘工作面(综采3处,掘进11处)。
下一步,市能源局要求各有关部门,一要提高站位狠抓落实。一直以来,市政府都把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纳入13710督办事项,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做好顶层设计,狠抓工作落实。主要负责人作为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本辖区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存在的差距,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密切跟踪建设进展,全力推进辖区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确保任务按期保质完成。
二要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各县(市、区)、煤矿企业目标任务已明确,对个别承担建设任务的煤矿因服务年限等原因不能开展的,要积极沟通,统筹安排,但总任务不能减少;对推进缓慢或一直没有开展的煤矿,要加大推进力度,严格落实煤矿智能化建设有关要求,在进行能力核增、技术改造和生产能力等相关生产要素公告时,原则上应提供智能化等级评定资料,如不能提供,应对煤矿智能化建设进行承诺。
三要严格管理精准调度。各县(市、区)、各参建企业要明确专人负责煤矿智能化建设信息上报工作,各级在上报时,要严格把关,查漏补缺,做到进展及时掌握,数据实时准确。
四要加强督导履职尽责。各县(市、区)要以智能化建设评定结果为导向,将煤矿智能化建设任务纳入目标责任专项考核中。对已明确承担智能化建设任务的煤矿,要按照分解任务加强考核督导,特别是对上年度未建成结转的智能化采掘工作面要重点跟进。市能源局不定期对各县(市、区)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结果向各县(市、区)政府进行反馈。
(来源:本网编辑2022-07-15)